一、鑑賞期適用說明
依據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2條第1項規定:
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9條第1項但書所稱之合理例外情事。
因此,自民國105年1月1日起,生鮮食品不適用7天鑑賞期規範,不提供無條件退貨服務。
二、退換貨受理條件
若商品本身有瑕疵、寄錯或缺件等狀況,請於收到商品當天 19:30 前透過 LINE 訊息聯絡客服人員。
退貨時,請保持商品之原始完整包裝(含商品、附件、內外包裝),若有缺件或食品變質,將影響退換貨權益。
請提供以下資料以利處理:
- 姓名
- 訂單編號
- 連絡電話
- 退換貨商品名稱
- 退換貨原因及清晰照片
客服確認後,將協助您辦理退換貨。
三、開箱錄影注意事項
為保障雙方權益,請務必於開箱過程全程錄影,以確保商品完整與正確。影片將作為後續退換貨之主要依據。
錄影內容需包含:
- 未拆封狀態
- 開箱過程
- 商品實體
- 貨品明細
請提供清晰、未剪輯或快轉之原始影片檔案。若影片有明顯剪輯痕跡,恕不受理。